7月入汛以来,强降雨天气致使乐都区19个乡镇202个村6530户24161人受灾,造成经济损失80788.4万元。灾情发生后,市红十字会立即开展灾情调查,并通过专报上报省红十字会。
省红十字会领导高度重视乐都区灾情,心系受灾群众生活,立即调拨总价值131968元的救灾物资(其中:棉被200床、冲锋衣200件、赈济家庭包400个)于9月10日上午到达乐都区。
区红十字会会同区政府办于9月10日下午,将救灾物资分配到全区19个乡镇。为保证救灾物资及时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灾民手中,在分配物资时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市红十字会“救急救重”的原则,及时按规定进行发放、登记、签收、上报。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、副会长才让卓玛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受灾群众家庭进行现场慰问,并将救灾物资亲自送到受灾群众的手中。
此次救济物资的发放,充分发挥了红十字会在人道救助领域党和政府的助手作用,真正做到了替政府分忧,为百姓解难,彰显党和政府的关怀及红十字会的关爱。